关于印发《蚌埠学院2020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17 浏览次数: 717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要求,认真做好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省属高校2020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皖教工委〔202023号)要求,现将《蚌埠学院2020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安排,2020年我校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为552人,其中高知识群体11人、大学生541(包含少数民族4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实际,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和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具体情况,坚持上下结合,精细准确地将总量计划、结构计划逐级逐项分解到基层单位和具体对象,学生发展计划可在各层次之间作适当微调,确保各项计划得到有效落实。要实行年度计划完成情况与下年度计划安排挂钩制度,对计划执行情况定期进行调度并动态微调,切实把有限的发展计划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二、加大重点群体发展党员力度。注重做好高知识群体、大学生、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高知识群体,要注重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党员专家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集中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做细做实培养教育工作,加大党员发展力度。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多年未发展党员的教师党支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改进。要认真做好在少数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三、落实政治责任,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列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认真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加强政审联审力度,确保新党员政治合格。院系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责任,严格履行预审、派人同发展对象谈话、集体研究审批等程序,从严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指导督促党支部做好日常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发挥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作用。完善持续培养制度,研究提出高中入学、专升本入学前以及各层次学生毕业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有效衔接的具体办法,确保优秀分子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展党员的教育管理,对于疫情防控第一线发展党员,可不受本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限制,疫情期间的毕业生发展对象可以考虑优先发展,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完善入党相关手续,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发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对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根据党内有关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蚌埠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4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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