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史学习教育实施工作方案》、《安徽省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皖学办发电〔2021〕7号)和《中共蚌埠学院委员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院党字〔2021〕16号)要求,现就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
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从即日起到7月25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要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贡献力量,为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推动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
二、具体安排
(一)认真组织学习,打牢思想基础。会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学习、讨论交流等,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研读《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党中央指定的4本学习材料,学习了解发生在江淮大地的重大党史事件、涌现的重要党史人物等。通过深化学习,引导党员深刻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汲取精神力量、牢记初心使命、赓续红色基因,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二)突出悟思想,全面盘点检视。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从以下方面盘点收获、检视问题: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情况,有什么心得体会;二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指定学习材料情况,读了多少,有什么感悟和收获;三是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自身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历史自觉、弘扬优良传统、加强党性锤炼等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四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怎么样,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为身边群众做了什么实事好事,还有哪些差距。基层党组织要围绕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进行检视。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交心谈心,相互提醒、交流提高。会上,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报告半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特别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检视问题情况,要把述学作为重要议程和内容;党员逐一发言,讲收获提高,讲差距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讲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四)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会后,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党支部要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列出整改清单;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一项一项改进提高。要将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与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尚未完成的问题整改贯通起来、一体推进,抓实整改、抓出成效。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并适时在党员大会上报告进展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要把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领导和指导。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好的经验做法。
2.强化工作督导。根据工作需要,各党总支可派人列席所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要列席指导不同类型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采取随机抽查、巡听旁听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厅级干部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发言提纲,由省委巡回指导组审阅;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含二级学院院长)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发言提纲,由其分管校领导审阅;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发言提纲,由其所在党总支书记审阅。
3.防止形式主义。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
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要在7月25日之前以线下召开的方式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后,但需向组织部报备审批。组织生活会结束后一周内,以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将开展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组织部。
联系人:吴琦琦
联系电话:0552-3177315
中共蚌埠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