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基层党组织下拨党费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2-04-25浏览次数:3355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蚌埠学院党费管理使用办法》(院组字(2017)14号)文件精神3月24日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基层党组织按比例下拨2021年度学校留存党费和疫情防控专项党费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费下拨的基数、比例和金额

(一)基数计算:党费下拨按照上一年度各基层党组织上缴的党费总数作为计算基数。

(二)下拨比例:在职教职工党费下拨比例为上一年度交纳党费总数30%;离退休教职工党费下拨比例为上一年度交纳党费50%。

(三)下拨金额:向各二级党组织按比例下拨,合计下拨金额48344.11元(详见附件)

二、疫情防控专项党费

各二级党组织疫情防控专项党费按1000元标准下拨,合计19000元。

、下拨党费的管理和使用
(一)党委组织部代校党委对下拨党费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

督,各基层党组织具体负责下拨党费的使用。

(二)下拨党费严格按照《蚌埠学院党费管理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三)疫情防控专项党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购买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物品物资,专项党费不能挪作他用。

(四)下拨党费使用报销的程序,按照《蚌埠学院党费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报批。基层党组织填写审批表经组织部审核后,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履行财务报销手续。

(五)各基层党组织党费管理专员负责本单位下拨党费支出的具体报销事宜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附件.docx

 

中共蚌埠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