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党支部:
“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主要途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通知如下。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各党支部必须把“三会一课”纳入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支部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的指导下,紧密结合党员学习教育实际,研究并制定本支部工作计划,切实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召开频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人员范围: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党外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如涉及选举等重要议题,应按有关规定明确到会人数,大会形成的决议必须经实际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4)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
(6)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归档备查。
5.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二)支部委员会
1.召开频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人员范围: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委员召集并主持。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3.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总结部署工作;
(3)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如何加强自身建设问题;
(4)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
(5)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
(6)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工作;
(7)研究讨论支部其他重要工作。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归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
5.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三)党小组会
1.召开频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人员范围: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组长主持。
3.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研究讨论党小组工作计划和总结;
(4)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5)研究讨论选举和党员发展有关工作建议;
(6)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7)研究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归档备查。
5.其他事项: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四)党课
1.召开频次:一般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2.人员范围: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党外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党课形式:可采取课堂讲授、现场参观、知识竞赛、电化教育等方式进行。支部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党课教育,也可作为本支部党课计算,但要做好听课记录。
4.党课内容
(1)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的有关知识;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5)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业务理论知识。
5.党课要求
(1)党课的计划制定及实施主要由组织委员负责,宣传委员负责联系授课人员。
(2)党课一般由支部书记主讲,也可邀请上级领导、优秀党员、先进典型等人员授课,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3)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5)一般情况下,党课可以与党员大会一并组织、安排。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二级党组织加强组织实施和指导,党支部书记是“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走进所属党支部参加“三会一课”活动。
(二)强化日常管理。各党支部要建立“三会一课”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每名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并将此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每名党员要坚持认真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党委组织部将按照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相关要求,对各单位“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指导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创新设计“三会一课”活动内容,把开展“三会一课”活动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三会一课”生动活泼、富有成效。同时,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手机媒体等新媒体与报纸、板报等传统媒体,多渠道、广途径宣传“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经验做法与实际成效。
三、材料报送
各二级党组织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将基层党支部党课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报送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吴琦琦
联系电话:0552-3177315
附件:1.基层党支部党课开展情况统计表
2.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示例
中共蚌埠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