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蚌埠学院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3-02-21浏览次数:787

各二级党组织,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召开2022年度高校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342 )精神, 现就我校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认真开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来进行,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严格对照工作程序

(一)会前准备工作

1.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认真学习省委十一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强化奋勇争先、敢于斗争、团结奋斗的意识,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老党员,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2.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党支部要对照党章规定和党支部职责,对照完成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和平建设时期检验一个干部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的“六个是否”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党支部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表达组织关怀,加强心理疏导,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形式进行。一般按以下程序开展:

1.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

2.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同时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要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能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3.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4)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各二级党组织可针对不同党员群体,分类提出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标准,评议项目的设置不宜太多、不宜繁琐。

4.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三)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和党员要分别制定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见附件5和附件6),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二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加强领导指导,细化方法措施,精心组织安排。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和支部联系点工作,指导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二级党组织派人列席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

(二)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支部不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对因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等不能集中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在确保党员意见充分表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前提下,可以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但需报上级党委批准。

各二级党组织在3月15日前完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将二级党组织列席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安排、党支部评议情况登记表(附件3)、蚌埠学院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整改清单(附件5)、蚌埠学院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统计表(附件7)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统计表(附件8)报送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数314室)。

 

附件:1.蚌埠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基层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安排表

2.民主评议党支部测评表

3.党支部评议情况登记表

4.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5.蚌埠学院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整改清单

6.蚌埠学院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整改承诺

7.蚌埠学院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统计表

8.蚌埠学院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统计表

 

中共蚌埠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2月20日